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高行政效能的若有若干办法的告诉》《山东省开办路途货物运输企业“一件事”施行方案》《滨州市开办路途货物运输企业“一件事”施行方案》等文件要求,削减“高效办成一件事”批阅部分和批阅环节,为大众供给更高效快捷的服务,结合我县实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路途货物运输运营答应(除运用4500千克及以下一般货物运输车辆从事一般货运运营外)”行政答应事项施行机关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4年10月14日起,“路途货物运输运营答应(除运用4500千克及以下一般货物运输车辆从事一般货运运营外)”行政答应事项施行机关由惠民县行政批阅服务局调整至惠民县交通运输局施行。
处理地址:惠民县孙武大街武定府路365号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分厅4号窗口(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1楼)。